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函﹝2016﹞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准备。
国教督办函﹝2016﹞36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皖教督函﹝2016﹞6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2016职业院校评估文件及培训资料.zip
安徽省督导网链接地址:http://dds.ahedu.gov.cn/show.asp?id=5964
2016年6月30日